
计量校准人员进行计量工作,就要求在专业技术方面或专业管理方面的相应的水平,是否具有这种水平要有权威性证明,也就是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实际上是一种对计量校准人员的确认,是通过考核证实其具有进行某项计量工作的能力,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方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做出记录存档。目前,对计量校准人员有以下几种考核形式和证明方式:
(1)按国家、地方及部门检定规程对计量设备进行检定的人员,应按国家制订的有关检定员管理办法,按所能够从事的检定项目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检定员证。考核方法是从检定员考试题库中抽选有关内容试题进行笔试并安排实际操作考试。发证采取单位主管部门颁发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两种形式。检定员证书上应标明所能进行的检定项目。
(2)执行国家、地方及部门校准规范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人员,可参照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取得校准人员证。
a.对既无检定规程、又无校准规范的计量设备,可由本单位编制校准规范,并对从事此项计量设备校准的人员进行考核,由本单位颁发校准人员证。
b.对于用测试、校验、比对等方法确认计量设备计量特性的人员,也可按上述方法取得资格证明。
(3)关于需不需要设置调试、修理人员需要设置多少种项目,由本单位决定。一般对大型、精密、贵重测量设备的调试和修理人员应通过考核取得资格证明。对于由外单位提供调试、修理的项目,本单位也不必设置此类人员。总之,对这些项目的人员只要有,就要考虑其资格的确认,但不能过于繁琐。
4)对于计量技术人员的资格可以用几种方式进行证明。
一是计量校准技术人员应有某种学历的要求,或经过一定的技术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二是在计量校准专项领域、工作成就上,取得有关权威机构颁发的评价性、荣誉性证明。
三是本单位在计量技术管理上设置的不同岗位,每个岗位要有岗位职责,要胜任这些职责就要具备一定的水平,就要进行上岗前的考核。这种考核一般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合格的颁发上岗证。
(5)对于计量校准管理人员,可以用与计量技术人员相类似的方式和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只不过是岗位责任制内容有较大不同,其职责突出了管理能力和管理项目要求,主要应对管理水平进行考核。